离婚后前夫对前妻及其子女的骚扰

您好,我的家庭属于双子女家庭,我15岁为哥哥,妹妹9岁。母亲已于几年前同父亲离婚,原因是父亲好恶逸劳,不仅不工作,反而虐待母亲、我和妹妹,并且经常家暴母亲,并且事后常伴随着类似于“PUK”的操作,严重影响母亲的心理状态。离婚后,我被判给了母亲,妹妹被判给了父亲,但由于父亲没有工作,无法尽抚养教育妹妹的义务,加之母亲不舍妹妹,于是将妹妹接回,独自抚养我和妹妹,十分劳累。但父亲却借帮助教育妹妹之名,仍徘徊于我家周围,并经常对我们进行骚扰,甚至对母亲进行性骚扰,况且妹妹年幼,又通过满足妹妹的需求以增加妹妹的好感,进而希望重回家庭,继续以前好恶逸劳的行为,我和妈妈苦不堪言,已严重影响我们一家的生活,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双全 mo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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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夫如果在对前期和孩子进行骚扰是违法法律规定的,属于直接侵犯人身权利,可以直接打110或向当地公安举报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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