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彩礼及三金

男女双方经介绍认识并订婚 订婚后未领证未同居没有举办婚礼没有实际生活过 现在因异地工作感情破裂 女方提出分手 男方主张退还彩礼三金计10万元及恋爱期间转账 买手机等花费3~4万元 女方坚决一分不退 理由是男方订婚后外地工作不经常回家且对如果结婚的婚后生活还是异地接受不了 令她失望导致分手 过错是在男方。请问这样的情况 男方进行诉讼的话审判结果如何 能退回多少钱?谢谢回复~
张林生

张林生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于本案中男女双方订婚后并未领证,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返还。2、恋爱期间的转账,①如果有聊天记录或录音等相关证据证明该笔转账为借贷关系,则男方可以就该笔借款要求返还;②如果在转账和购买手机时声明是为结婚而为之,并有相关证据佐证,则可以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在分手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③如果转账与买手机的行为是情侣之间单纯表达爱意的体现,则认定为赠与行为,男方要求返还缺乏法律依据。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第三者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一样吗

下一篇:说我哥和她非法同居,我该怎么办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