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说明丈夫的经济收入未用于家庭支出

你好!我目前要对2014年的一个判决进行申诉,原判决裁定前夫(是老板)公司某项债务由我(当时是妻子,2014年5月协议离婚)和前夫共同承担,理由是前夫个人对此项公司债务作了担保,但是我并不知情,更未在担保书上签字。请问我现在要怎么证明此担保是一般担保,而非连带担保?前夫在2014年4月因赌博被公安局拘留14天(有证明),他的经济收入并未用于家庭生活支出,连我们当时住房都是我娘家的动迁房,小孩是我父母在养育,离婚至今六年了他从未给过抚养费并失踪,对此我已诉讼至法院并强制执行,但法官称前夫账户上没钱。现在我该怎么证明关于公司债务的这份判决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情形呢?
靓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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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是《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至于您2014年的判决已经生效,申请再审的期间是6个月。《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再审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法律关联法条沿革信息引用统计   第二百零四条 【审查申请和再审法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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