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家庭暴力

6.5日晚,发生家暴,在男方村大门口殴打,对面邻居看见(怎样取证人证口供).期间拨打110,被男方夺走手机,6.6来到另一个城市,上午拨打所在派出所,无人接听。殴打导致身上瘀伤(怎样取证,有效期)。现在还能立案吗?
笑看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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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以书面、录像的形式收集证人证言,以拍照、录像等形式记录身上的淤伤,收集与男方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证明其向您实施了暴力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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