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家庭不要我了

我爸不要我了,叫我自己自生自灭,找养父母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若您父母确实未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向学校、居委会、公安机关、民政局等求助,由他们对您父母进行教育;若您父母经教育不改,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您父母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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