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再婚家庭,他不辞而别两年多了

我想离婚怎么办,他挣的钱不明去向。我做了手术的时候不给我买菜钱
汉水之南

汉水之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若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任意一方可以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立案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法院递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以及证据材料。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遭受家庭冷暴力,寻求法律咨询和援助

下一篇:家庭教育,母亲殴打小孩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