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多,如何快速离婚。

结婚五年,就前两年在一起,后面分居三年多了。也没在一个地方的,一直没在一起。她也不同意离婚,也不回来。这件事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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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离婚诉讼程序,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就您所陈述的情况,您可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男女双方离婚。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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