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离婚咨询

你好,想要要回老公送给小三的东西,包括衣服、化妆品、品牌皮带等以及红包转账等,单个金额100-3000不等,请问有法律依据不?还有结婚后男方父母给的钱,婚前男方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能算共同财产吗?男方婚内出轨,女方想带孩子离婚,能有什么办法尽最大限度争取财产
陆翠兰花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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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赠与财产婚姻中,当遇到配偶将财产赠与他人,致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他人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规定,赠送给他人的钱款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所以这样的赠与协议无效,他人应当全部返还钱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父母婚后给的钱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其婚后的赠与,在没有明示是赠与其子女的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明示是赠与一方的情况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三、关于离婚《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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