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倾向离婚

律师您好,我父亲有家暴倾向,所以现在父母双方要离婚。现在父亲向法院提出他户口所在地不在本地,在户口所在地工作,不能在本地开庭。但实际他已辞职在家,现法官要举证他不在当地工作,才能开庭。请问我本人证言管用么?
若有战,必召回

若有战,必召回

证人证言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认可的一种证据形式,但证人证言相较于其他证据而言,由于存在易变性,所以其证据效力低于其他证据,尤其是本案作为证人的你与父母存在亲属关系的情形下,司法实务中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本案如果您父亲主张管辖权异议,除了您的证言外,还需要提供诸如其工作单位的证明、劳动合同、工作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各种缴费(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记录等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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