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共同房产被隐瞒出售

离婚前,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产出售给第三方,第三方不知道是夫妻共同财产,并办理了房产证,夫妻另一方可以以没有经过其同意为由撤销吗
沉寂的心

沉寂的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如果买受人是善意的,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的,夫妻另一方不可以要求撤销。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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