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前妻生一的大女儿不配合我过户,向我先要钱。

前妻生的大女儿不配合我过户,还向我先要钱
叶南来

叶南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据此,如果您父亲没有遗嘱,适用法定继承,您父亲与前妻所生的大女儿也有继承权,所以对遗产也享有一定份额。关于将属于遗产的房产进行过户的问题,因为对方也享有法定份额,所以建议您双方协商解决。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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