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我把钱借给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朋友钱给把妻子。我妻子说花没了

夫妻存续期间。我把钱借给朋友,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还给我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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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外,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借他人的,夫妻应当认定为是共同债权人,债务人向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还款都可以视为清偿。具体到本案,如果您与朋友在借款时,没有明确约定该借款是您的个人借款以及朋友需向您个人清偿债务的,朋友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还给您妻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朋友履行了还款义务。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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