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挪用侵占妻子公司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女方婚前加盟了一个旅行社营业部。婚后和男方共同经营。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以做假账单和多次资金周转。朋友借款为由。挪用侵占女方所经营的钱款七八十万元。女方发现后与男方离婚。离婚后才知道男方用女方名义在外面欠了很多钱。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骗女方去做贷款。用于公司经营。之后男方失联。所有欠款都由女方偿还。男方是否构成犯罪。女方是否可以追偿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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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所描述,该营业部不属于公司,可能构成侵占罪。您可以报案处理,如若未处理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追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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