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妻子杀害,到现在10个月了,法院迟迟不开庭

法院迟迟不开庭,还说先去弄工伤赔偿的事,我该怎么办
刘娜

刘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因为刑事案件在法院正式立案审判前有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不清楚案件是否已经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若已经起诉立案,那么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您对开庭时间有异议,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反映、投诉。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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