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前盖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人二次起诉离婚,现已判决离婚,但是被告方现上诉要求房产分割,房子是婚前本人父母所建,请问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བློ་གས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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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婚姻前个人财产,婚后仍属个人财产。直系亲属赠与免责契税,买卖的话可能会有所得税和增值税。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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