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

我们结婚十年了,分居四年了,现在想离婚,能直接起诉离婚吗?
原媛

原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您配偶住所地(经常居所地,若没有的话就是户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您需要搜集双方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四年的相关证据材料。起诉时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以及证据材料。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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