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已经和父母分户,我跟着我大爷爷的户口走,所以我父母一个户口,我和妻子一个户口,

根据现在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有权继承吗?比如我大爷爷家无子女,我爷爷就我爸一个儿子,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把我过继给我大爷爷家,但是现在又出了一个土地新政策,说我们是一户多宅,但是我们是两个户口,两个门牌号,多出来的一户必须出全部的超站费,这种规定成立吗?我这属于合法继承吗?我们这算一户多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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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关注婚律网。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被继承人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婚律网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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