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问题

夫妻是再婚夫妻,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丈夫罹患肺癌晚期后,妻子离家出走将其遗弃,直至丈夫身故。现丈夫的亲生女儿已经将继母以遗弃罪刑事自诉的方式告上了法庭,法院已经正式立案。请问像这种妻子有遗弃病重丈夫行为的情况,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妻子还能享有夫妻婚后共同财产里面的那一半的房屋产权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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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的继母确实遗弃丈夫,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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