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问题

您好,咨询一下婚姻家庭问题。女方婚后个人资产购买房产,男方出资八千元。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行为。多年前做过伤痕鉴定。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并得到房产?多年前的鉴定结果是否可以作为家暴证据?谢谢解答
五阿哥

五阿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一致,女方可以向男方住所地(经常居所地,若没有的话就是户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多年前的鉴定结果是否可以作为家暴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女方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男方存在家暴行为,女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进行赔偿(第四十六条)。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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