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债务处理

夫妻存续期间,为了限制夫妻单方面的借债行为,夫妻双方对家庭债务问题签订协议,协议内容是:如果以后离婚,债务由借债的一方负责偿还,并约定以后凡未经夫妻双方商定所借债务,如果离婚,谁借谁偿还。 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可以公证吗,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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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夫妻感情破裂后离婚的,需要处理的问题是非常多的,而共同债务的清偿就是其中之一,为了避免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的财产以及债务进行公证,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以及债务的承担,但是如果第三方不知道债务归属一方的,有关债务的约定即便做了公证对第三方也没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对外夫妻任何一方仍有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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