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离婚时是否应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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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的彩礼属于赠与行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感谢您关注12348中国法网,希望我的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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