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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一般不能恢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属于法定的无效婚姻,因胁迫、欺诈等因素而登记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且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法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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