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离婚后购房

提问人:Archer。     发布日期:2024-03-04 09:00:03     浏览: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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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购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遵循以下原则: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与房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2. 明确产权归属:在购买房产时,应明确产权归属,避免因产权不明确而导致纠纷。

3. 签订婚前协议:如果您担心婚后购房可能引发的财产纠纷,可以考虑签订婚前协议,明确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

4. 保留证据:在购房过程中,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依据。

5. 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如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购房

法律主观:

上海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法律没有相关的规定,具体要看当地政府和银行的政策即可。一般大多数地区的规定是离婚一年后名下无房、无贷款的,购房按首套房算。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上海离婚后购房政策

法律分析:离婚与买房没有关系。但是有的地方对购买首套房有优惠税费的政策,因此,在配偶一方原来是有房产的情况的时候,如果再去购买房产就属于第二套房,无法享受地方首套房的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购房


二、婚前房产婚后还贷、婚前婚后房产咨询
1、婚前付首付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按照比例分配,婚前支付的房屋价款为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房屋价款是共同财产。
2、分配时,先划分共同财产的比例,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3、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受到永久性的保护的。
4、除去首付以及婚前一方所偿还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婚后一次性还清的那部分,那部分资金算作你们共同财产。
5、婚后这个房子你们共同还贷的那一部分你才拥有一般的产权。
6、婚前交首付,婚后一起还贷,可以要求将房产证改为两人的名字吗?产权证上是可以加上两个人的名字的(甚至更多人的名字)。 但是真正的产权人只有一个,其他加上去的名字都是属于共有人,可以去产权中心办个共有权证。 男方是在婚前买的房,做公证的时候并没有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就是说女方是没有份的,那是属于婚前财产。 婚后女方参与还款,那可以去做个公证,那就可以把你追加成共有人,也就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
三、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2、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应当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
3、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所有权取得之日。
4、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5、因为该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属于共同财产。
6、但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7、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8、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9、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
四、婚前房产婚后卖、婚前房产买卖
2、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为共同财产。
3、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的,最好是做个公证。
4、因为现金属于种类物,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是谁的。
5、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进行其他投资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6、比如将此现金进行股票投资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前购房离婚后如何分配的问题?

没什么好办法了,如果你儿子已经加上对方的名字了,法定上那就是一人一半了。

什么婚前婚后的,在你这个情况都不适用,就算那个女的最终没和你儿子结成婚,加上她的名字了就等于送了一半给她了。只不过如果房子还没供完的话,她要负责一半;又如果前面的供楼的钱是你们供的,这也可以做为债务要女的承担一半。

首付款什么的,如果是你出资的,保留有出资记录,也可以作为债务向你儿子和她妻子追讨,那女的也要负责一半。(当然她可能会以婚前债务为由,说不关她的事,如果那样了你们就要坚持,这债务是因房子而欠的,是房子欠的,权利与义务并存,享有房子的权利就应该承担还买房债务的义务。)

关于婚前购房,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

法律主观:

上海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法律没有相关的规定,具体要看当地政府和银行的政策即可。一般大多数地区的规定是离婚一年后名下无房、无贷款的,购房按首套房算。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时代好     发表于 2024-03-04 09:20:37

自2021年1月22日起,上海关于限购政策调整,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在该政策的限制下,若夫妻在离婚前已有两套住房,无论房子是否都归一方所有,在离婚之日起三年内,双方都将视为已拥有两套住房从而被限购。若只拥有一套住房的,在离婚之日起三年内,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再次结婚的,将会被限购,而再次结婚后再购房的,则按照购买第二套住房来计算。

基本政策:(与父母共有的参考基础限购政策)


1、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无房,A单身,B先购买1套,A单身限购。B未新购买住房,A单身可购买1套。


2、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无房,A再婚,B家庭买2套,A家庭限购;B家庭买1套,A家庭可买1套;B家庭无房,A家庭可买2套。


3、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1套住房给B,A单身限购。


4、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1套住房给B,A再婚,如B结婚再购1套,A家庭限购;如B未新增住房,A家庭可购买1套。


5、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2套住房,无论怎么分配,也无论是否再婚,双方都限购。


6、外地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1套住房,无论双方单身还是再婚,限购。除非1方找1个上海户籍名下无房的结婚,可以再购1套。


7、外地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无房,单身都限购;A再婚,B家庭无房,A家庭1人满足63个月内满60个月社保或税单,可买1套;如B家庭1套,A家庭限购。

针对大家疑惑比较多的问题梳理如下:


1、起止时间:二手从网签之日(新房认购以认购期,即公示+认购日系统查询日)起3年内有过离婚行为的,无论是否复婚,都适用于新的限购政策。


2、夫妻离异前已处理完毕且离婚协议未体现(以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的住宅不计入套数。在结婚状态下处理掉的房子(买卖、赠与、夫妻去名)都不算在内。只要办理后续认购手续之前,协议未体现该套房屋,交易中心产调上也无该套房屋信息即可。


3、离异后现家庭及前任家庭新增住房,需计算在内。离异后,现在家庭及前任家庭,不管是否组成新的家庭还是保持单身状态,双方以各自家庭为单位下新增住房(买入,受赠,继承,夫妻更名等),均算在内。


4、离异时未出售/赠与房屋,离异后出售/赠与,仍计算在内。只要离异后,期间出售或赠与掉的房子,都算做交易记录,都需要按照新政算。


5、其他政策保持不变(限购前和父母共有住房,提供关系证明可剔除,若离异需前任配合提供),和父母共有的房子,还按照之前的老政策做剔除。


6、三年内离婚再复婚:1离婚协议上只有一套房,离婚复婚是跟同一个人,复婚后仍可购买第二套。如果非同一个人复婚/非同一套房产,均不可再买,限购。2离婚协议上如有两套房,即使卖掉其中一套,不论新政前后,均限购。如果两套都在新政之前卖掉,可购买一套,如果两套中的任一套是新政后卖掉的,都属于限购。3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上有一套房,跟同一个人离婚、复婚,该房产卖掉后,只可购买一套。4离婚协议上夫妻双方各分有一套房产,一套卖掉,一套未售,限购。(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上有的房产均算有房)

关于三年内离婚购房除常规材料外需提供:
1、需提供前配偶材料,外籍需护照(中文名)翻译件,或者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上有中文名也可。
2、法院判决书需要提供生效时间,右上角显示:“终字第”可不提供。“初字第”需要提供。
3、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如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上没有体现前配偶的身份证信息或者小孩子的归属信息,需要提供前配偶的身份证。
4、分得房的一方,如在新政前卖掉(过户),单身可以再买一套,如果在新政后卖掉,与无房人士结婚,也可再购买一套(积分不判定,只是不限购)。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详细解释以各区房管局限购部门口径为准。

落魄先生     发表于 2024-03-04 09:20:50

法律分析:上海户籍夫妻离异时,其中一方分得2套房屋,现离婚证日期距今不满3年,另一方再婚后,现家庭名下无房(再婚配偶在结婚前的单身状态下有购房资格),则再婚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上海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均为再婚,且双方原家庭均只有1套住房、离婚时又将原家庭住房分给了前配偶,那么,现家庭在没有住房的前提下可购买1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水晶     发表于 2024-03-04 09:20:50

离婚带未成年子女的,认定为单身,外地户籍无法购房,外地只能以家庭(结婚)方式限购一套。至2019年6月底,上海已对单身人士的购房资格有所规定,本地户籍单身限购一套房产,外地单身则无法购房,外地以家庭(结婚)方式可购一套。外地以家庭(结婚)方式可限购一套。因此,外地户籍离婚带未成年小孩的,不可以买房,外地只能以家庭(结婚)方式限购一套。上海人离婚后买房和离婚时间多久没有关系,和离婚时的房产宣判给离婚的哪方有关系。如果是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要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上海离异购房资格:


1、夫妻离异时,其中一方分得二套房屋,现离婚证日期距今不满三年,另一方在婚后,现家庭名下无房(再婚配偶在结婚前的单身状态下有购房资格),那么,再婚家庭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2、上海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均为再婚,且双方原家庭均只有1套住房、离婚时又将原家庭住房分给了前配偶,那么,现家庭在没有住房的前提下可以购买1套。


3、夫妻离异不满三年的,离异前家庭只有一套房产的,净身出户的一方可以购买一套房产。

上海限购政策:


1、拥有上海户口的家庭若有一套房,则限购一套房产;
2、拥有上海户口的家庭若有两套以上的房产,不得再购房;


3、非本地户口的家庭若有一套房产,在提供两年以上的所得税、社保等缴纳证明后可以再购入一套房产;不能提供的则不允许购房。违反以上规定购房的,不能办理房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黄强     发表于 2024-03-04 09:20:50

离婚买房


1、如果离婚前有房

那要看你们之前的房子判给谁了,你名下没房子,是还可以买的,但是要有单身证明,需要公安局开单身证明!离婚后手续齐全随时可以买房。如果判给你了,那就没法买了!因为上海单身人士只可以买一套。


2、如果离婚前没房

那么,你在离婚后只需公安局开具单身证明,准备齐全手续后就可以随时买房了。

央行:离婚一年内贷款人按二套房执行

2017年3月24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同时,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投资投机购房带来的信贷风险;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

离婚后贷款买房,取决于银行的有关规则:


(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2)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


(3)但由于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夫妻两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虽然离婚后无房产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才契合按首套房贷规范发放借款的请求;或规则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干请求房贷。

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件:


(1)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2)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24-03-04 09:20:50

法律分析:
1、夫妻离异时,其中一方分得二套房屋,现离婚证日期距今不满三年,另一方在婚后,现家庭名下无房(再婚配偶在结婚前的单身状态下有购房资格),那么,再婚家庭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2、上海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均为再婚,且双方原家庭均只有 1 套住房、离婚时又将原家庭住房分给了前配偶,那么,现家庭在没有住房的前提下可以购买 1 套。


3、夫妻离异不满三年的,离异前家庭只有一套房产的,净身出户的一方可以购买一套房产。

法律依据:《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第三条 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凤兰     发表于 2024-03-04 09:20:57

各地离婚买房都没有限制,刚离婚就可以买房。不过立马买房需要全款。不管现在处于什么样的婚姻状态都可以买房的,国家没有法律有规定离婚不可以买房这个说法。不过买房的时候最好先把婚姻状态处理清楚,因为可能一不小心会变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得确保离婚证已经拿到手了,这样现在买的房子才属于自己。

Quinn.     发表于 2024-03-04 09:20:57

为了控制房市的增长,从目前来看,各个地区都出台了限购令,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很多人为了能够让自己买多一套房子,想出了离婚买房的点子,通过离婚的方式获得多一套买房的资格,让自己能够有多一份财产,那么上海离婚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上海离婚购房新政策有哪些


1、在离婚前有房的情况下,看离婚后房子判给谁,如果说你的名下没有房子,那么可以买,不过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如果说你的名下有房,那就不能买,因为上海单身人士只能买一套房;
2、在离婚前没房,只需到公安局开具单身证明,准备齐全手续后就可以随时买房了。

上海离婚对买房有哪些好处?

其实离婚和买房是不存在关联的,不过对于一些区域来说,在购买首套房是会有优惠税费的策略,所以在配偶一方原来是有房产的情况的时候,再去购买房产属于第二套房,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因此有的夫妻为了规避法律享受税费优惠政策,采取假离婚的方法,解除婚姻关系后原来没有房产的一方,可以享受购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

上海离婚后买房需要哪些证件?


1、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


2、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办理。前款第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上海离婚购房新政策有哪些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上海离婚购房新政策有哪些的了解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幸运之神     发表于 2024-03-04 09:21:05

女的是否有动迁补偿需要看当地的动迁政策及动迁公司的文件规定以及动迁协议的内容,假如动迁公司把女的作为引进人口进行安置的话,那么女的可以要求分割动迁补偿,否则女的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具体问题可以百度下上海朱久兴律师,他是上海专业离婚纠纷律师,我委托他办理过类似案件,胜诉结果,很满意,推荐给你。

富哥     发表于 2024-03-04 09:22:01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得来的房产不属于购买所得,所以即便是没有购房资格的人也可以获得房产,这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微笑     发表于 2024-03-04 0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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