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飞
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妻子一个人的,也就是说房产登记机构所认定的房产共有,和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有不是一个概念。如果你的妻子拿着这个房子去买卖的话,那房产登记机构就认为这个房子属于妻子单独所有,她完全可以自己转卖。而民法典上认为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有,但是如果你的妻子自己卖了这个房子的话完全合法,你只能就财产方面要求分一半。
代思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沉寂的心
如果是婚前财产,一方付的首付或者全款,那么这个就是单独所有的
如果是婚内购买的,写一个人名字和写两个人名字都是一样的,都是婚内财产,要参与财产分割的。
如果是赠予给个人的,房产也是证也是写的个人名字,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是单独所有的,离异不参与分配
时代好
只要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那就属于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就不参与分配。
学不乖
虽然房产证上是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是婚后房产应该属于共同财产。
浅爱如初
不知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我来告诉你。房产证上写女方名字,而且有女方单独所有的依据,如婚后房产没有这种依据,理应归双方共同所有。可你们买房子时,为什么在房产证上还加上这么一句话?这意味着白纸黑字很清楚,房子归女方单独所有,这在买房时说明了你情我愿。我想在法律层面上,一定会尊重你们的选择,白纸黑字上的依据,应该是生效的,他们不会出尔反尔。法律不是游戏,你们把房产证的归属问题,当成游戏了吗?当初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可法律一般不会跟你玩这种游戏。我看你想把这种房产,再变成夫妻共有财产很难。
鱼儿水中游
如果是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输单独所有。
angel.
房产证写谁就是谁的所有物,该房产只属于妻子。
冯伟
如果是婚后买的,已经标明茄子单独所有了,那可能是妻子的财产
好人
这要看是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
物权法是民事法律体系中财产法的基础,它同样也是家庭财产关系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将会对婚姻家庭里财产权利的实现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下面仅从物权法的几个相关规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影响及其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中的适用作一下简要分析。
(一)物权公示规则与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
物权公示规则是为了维护物权秩序和交易安全而设立的,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物权是具有支配性、对世性及排他性效力的权利,在现实社会中,以一定的方式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公开、透明,既可以明确物权人的权利并加以保护,也有利于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避免对交易安全的妨害。物权公示是指以一定的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形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从婚姻法的情况看,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这一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成立后解除前,夫妻任何一方以各种方式所得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有,除非出现了特殊情况即夫妻双方对婚后所得财产为个人所有还是共有已有明确的约定。以此推断,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房屋,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只要无特别约定或法律的特别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这一结论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认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就明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此看来,婚姻法的这一规定似与《物权法》存在冲突。因为根据上述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采登记生效要件主义,不动产登记簿是确定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如此一来,未登记的夫或妻是否还能取得房屋的共有权就成为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对此。有人认为在《物权法》实施后,这种情况下只能认定房屋归登记名义人所有,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是,本文认为,对这一问题不能这么绝对,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具体分析:
1、物权公示对夫妻共同财产内部的影响
(1)若夫妻双方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约定房产归一人所有并登记在该方的名下,则房屋属于登记名义人所有而不为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屋约定归一人所有,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
(2)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也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则应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因为:a.虽然不动产登记簿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不动产的实体权利关系,但这并不能排除登记的物权与真实的状态不一致情况的出现。就此而言,依不动产登记簿确定的物权的归属,实际上只是一种权利的推定,一旦有反证证明登记发生错误,就应当推翻登记从而重新确定物权的归属。b.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依婚姻法的规定,在既无约定也无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是法律对此类财产权属的规定,是真实的物权状态。如果登记簿上仅登记为一个人的名字,就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一致,属于登记错误,而错误的登记不能作为判断物权归属的依据,对物权归属的确定仍应以真实的物权状态为依据。[i]因此,一方面,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院仍然应当将此类房屋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从而予以分割;另一方面,如果未登记的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则法院一旦查明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就应当对此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2、物权公示对善意第三人的影响
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不意味着未登记一方的“隐性”共有权就会绝对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登记名义人擅自将房屋处分给第三人的情形,虽然登记名义人系无权处分,但由于登记具有公信力,第三人有理由信赖登记簿的记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这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因此,一旦善意第三人完成登记,就可以取得房屋的物权(包括所有权、抵押权等)未登记一方并不能以未经自已同意为由主张处分行为无效。只能向无权处分的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因此尽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原则仍然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由于登记公信力的作用,这种情形对于未登记一方而言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为防范此类风险,未登记一方也应当使自已的权利体现在登记簿上。具体途径有两个:其一,其可以向登记机构要求更正登记,如果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则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从而将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其二,如果登记名义人不同意更正,则未登记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旦查明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就应当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胜诉方可持判决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更正登记。同时,为防止在诉讼过程中登记名义人处分房屋,未登记一方可以先行办理异议登记。[ii]
(二)物权所有权规则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物权法中对所有权的原则性规定是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对私人所有的财产项目进行了列举,规定了严格的保护制度。物权法在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但是,从婚姻法的角度看,如前所述,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大部分财产都认定为是共同所有的,把在一般看来得个人所得,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等,都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似乎和前述物权法的规定存在着法律的矛盾和冲突。对此,本文认为,婚姻法作为一种家庭法,对于夫妻财产共有的规定的立法的理由在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首先应当满足于维系婚姻关系的需要,如扶养子女、赡养老人、家庭生活和满足消费等社会功能。因此,物权法对于私人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等个人所有权的规定与婚姻法里关于婚后所得共同共有的规定是不矛盾的。但是,这种不矛盾的这种认识也可能在具体案例里会出现一些法律冲突。如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案例:一台湾投资者在海南投资设立一公司,在大连从事房地产开发。后投资一个多亿在大连开发了一个广场项目。在此期间,同一女性结婚。后经过五年离婚,离婚时涉及到他在五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在公司里边持有的在大连投资的一亿元的股权,女方是否应有他投资股权的一半。如果承认有一半股权的话,女方就能得到五千万的财产。但他们的婚姻关系只有五年的时间,对此,男方称:我的投资是我自己找来的,跟你没有关系,在大连的投资的资本金是在我们结婚之前我投进来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共同拥有。这样就会导致台湾投资者以他个人所有的股本金在大连的广场项目里投资收益的一半,即五千多万应当是属于女方的。对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这样的:判决男方拥有他在大连广场项目里边设立的公司的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另外百分之五十是别的投资者的。但是这百分之五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女方有一半。[iii]投资本身是个人财产,但是在投资的过程中间结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投资产生的收益要按夫妻共同所有来分配。这与物权法的规定存在着冲突,但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一种特别法,应优先适用。另外,住房工积金这类财产收益,是物权法中确定的合法收益,是劳动者个人的合法财产。但依婚姻法的规定婚后的住房工积金是劳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是特别法,所以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的时候,住房工积金的归属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还有婚前的银行存款婚后所产生的利息的归属问题。依物权法,原物所产生的孳息的所有权属于原物所有权人,银行存款的本金是个人的,它所产生的利息也应该是个人的。但按婚姻法,存款本金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所产生的利息应是夫妻共同财产。[iv]本文认为,银行利息不能与劳动者的劳动收益相提并论,应该适用物权法来处理这个问题,储蓄存款利息应当归属于本金的所有权人,不论其是婚前还是婚后产生。
(三)物权共有规则与夫妻债务的处理
根据物权法102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另外,还进一步规定,在共有人的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有约定的以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来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夫妻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的一种,基于共同共有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夫妻双方共同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在夫妻共同财产中,不仅应当包括积极的财产,也应当包括消极的财产,即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个人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条推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由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满足个人需要或为资助个人亲友所负的债务,或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v]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切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互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同时,为奖励夫妻各方多为婚姻作贡献,不做或少做有损婚姻共同利益之事,并对其个人行为负责任,保障第三人的债权安全,确有设立个人债务的必要。
在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各债权人均享有要求夫妻双方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夫妻双方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当债权人请求夫妻一方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时,被请求的夫妻一方不得以其内部所承担的份额为由提出抗辩。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强调了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有共同清偿责任,使夫妻各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更加明确,为债权人的债权安全提供了较为周全灵活的保障。此外,新《婚姻法》新增了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由上可见,两法对约定的效力规定是一致的。夫妻内部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对抗第三人。如果夫妻一方(如男方)作为债务人,在发生债务清偿的时候,以夫妻之间约定财产都归女方所有,男方并没有财产权利,男方事先没有向第三人声明有内部的约定,当发生债务不能清偿的时候,不可以用内部的约定对抗第三人,这是维护正常交易的秩序的必需。依物权法公示制度,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要向第三方公示,要事先告诉第三方夫妻之间已经做了财产分别制的约定。因此,夫妻约定分别财产的,发生债权债务清偿的时侯,第三人只能向夫妻中借债的一方追讨。
欣怡
房产证的办理,首先要经过公证,公证时表明态度签字,方能确权,这种单独所有的产权,是另一方签字放权,所以这房的产权归持证人,而不是夫妻共有。
翡翠鉴定师
不过如果是房子的话,这边还有几个情况,比如是要看婚后这个房子是否还在还贷,还有就是有没有进行过装修。因为婚后还贷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离婚的时候是要进行分割的。装修的情况也是一样的,因为婚后的钱,除非婚前是有明确的安排好,否则很难说划分出出于个人婚前的部分的。
当然,如果婚前的钱在领证前有另外存好,然后在婚后用这笔钱来进行装修或还贷的话,这部分也是可以视作是个人财产的。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房产是属于妻子一个人的而是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武文杰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上面虽然写妻子单独所有 。如果是婚后你们共同买的房子 ,即使房产证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也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 ,我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也是要平均分配的, 婚姻法就是这样规定的 ,是你们婚前妻子个人财产你就分不到 ,我是婚后共同的财产,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平均分配 。
Aser
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因为他们已经是夫妻了,无论房子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远中近闻
这位题主您好,个人其实不建议写一个人的名字,虽然通过银行流水可以证明,但是还是免不了扯皮,毕竟真要是离婚了,一粒米也是可以分的
钢哥
如果是婚前财产,那这是属于妻子个人所有的,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那应该是婚后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并不属于妻子一个人的
安好*^_^*
一般婚后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这是用婚前财产买的,或者父母单独赠予,还有就是你们作了婚内财产分割,并且公证了,
A星光贝贝柴勇勤
只要是婚后的两个人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妻子单独一个人所有,但是房子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赣州市赣县区
要看购买该房的资金来源
如果是婚后所得,那么是共同财产
fen
从你的字面意思理解这个房子应该是婚后所买,然后落在了妻子一个人名下。具体到这个问题,应该是民法典和房产登记是有点小矛盾的,如果是按民法典的规定,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是房产登记机构是认人不认夫妻关系的,也就是说在房产登记机构来看这个房产就是妻子一个人的,如果认为不保险的话,可以到房产机构进行夫妻更名,很简单的,拿着结婚证,到房产登记机构现场更名即可。
小陆香香
您好!只要是婚后买的房子,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标记单独所有,属于私人房产。
王玲花
得看这个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还要看你们有不有协议之类的,最好协商解决。
Thetimezipsby
婚后购买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首付为一方父母提供,则这一部分算作夫妻共同借款。
超
在有丈夫的丈夫还款记录的情况下,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子非鱼
我们知道成家立业往往是人的头等大事,在传统观念中并不是两个人结婚了才算是成家,而是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才算是成家。那么我们知道结婚前买房子写了自己的名字当然算是自己的房产,与配偶无关。那么结婚后只写了一方的房产,是个人财产吗?还是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现在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首先,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是在自己独立买房的前提下的,即不是贷款买房或者不是由一方父母出钱买房的假设情况,一方已经选好买好了房子,进行房子过户时在房产证上的只写了自己的名字,这样的房子还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子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仅仅属于自己的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婚后买房,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不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登记人后面标注“xxx单独所有”,此时只要标注了单独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配偶也无权分割。
那么是不是就随意写上“xxx单独所有”几个大字就可以呢?不是的,其真正的程序是:未登记名字的一方需要写一份放弃该房屋的产权,并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子,婚后买房只写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时,名字后面会注明“单独所有”。
当夫妻感情破裂时许多夫妻会选择离婚,那么就会对孩子、财产进行分配,而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件难事。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为了避免减少矛盾,可以在购房过程中双方坐下来好好交谈,对财产归属逐一区分清楚。
Feeling Good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这种情况如果房子是妻子婚前购买的,而且已经付清房款了,那房子是妻子一个人的,但是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或者虽然是婚前妻子购买,但是房款并没有付清,那么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陈哲妈妈
当然是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并不会署独有或共有,房产的所有权归出钱购买者,房产证上的名字仅为管理方便设立的用户名,并不代表就是房产的实际所有权。既然你的问题里说夫妻房产,那说明房产的产权归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不会仅因为房产证上的妻子的名字就变成妻子独有所有权。
青衫隐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名字,房产证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房子是属于妻子一个人的,如果不写妻子单独所有,共同生活了若干年后,房产又是你们婚后共同财产所得所买,还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写明是妻子单独所有,那就看子女子的心愿了。
秦晓东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写妻子单独所有 ,我是婚后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关写谁的名字,只要有结婚证,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一个人的财产 ,如果是婚前,财产是谁的,就属于谁,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是共同分配的 。
颜小喵的陈小吱
房产证上只要是一个人的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字样,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房,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灵魂清零 肮脏的过去
房产证上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也没关系,只要是你们婚后共同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思
只属于妻子自己的房产嗯,法律是根据嗯,仿照上写的谁名就是谁的房产不是说嗯,你们俩共同买的也不是孤独车站,法律责任证据只认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
风如是
如果是婚后财产即使只写一个人名字,那也是共同财产,有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最好的你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代表就是她一个人的,还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婚后购买是共同财产,婚前购买要提供证据。
萱_XUAN
假如上面写了单独所有的话,
那么应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应该是老婆个人所有,
上面不是写清楚了的,
应该是没有什么疑问的。
sGaQh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所以房产证还是属于夫妻共同双方的。写什么都没用,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双方的。
珍
那要看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如果房子是婚前全款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对婚后财产归属有约定
约定今生
如果当场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拥有,就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大虎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要看这个房子是不是你们婚后共同买的?如果婚后共同买的不管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写的妻子单独所有。那么除非这个房子是婚前买的。那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士当弘毅
如果是婚后购买,即使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财产的。
大海
那要看房产是婚后购买的还是婚前购买的了,如果是婚后在婚姻续存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写夫妻哪一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祝你幸福!
Alison
是谁的就写谁的名字,一般来说,相关部门对于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没有个数限制的,所以,在购房者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合同上可以签名的个数是无限制的,想要把自己亲朋好友的名字加上去都可以。而房产证也是一样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房产是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在法律上即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所以从理论上来讲,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就没有个数限制。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房产是属于妻子一个人的而是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很高兴为你服务。
崇明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房产是属于夫妻两个人的。
小惠
只要是婚后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房产证只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无关,而且,现在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
开心就好
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因为他们是夫妻无论是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所有。
宁波季宇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置办的房产,房产证上无论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还是一人名,均属于夫妻两人共同财产。
靓靓
这个看看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前买的,那就是属于妻子一个人的,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夏娟菊
主要看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如果是婚前全款买的房那就是个人财产。相反地如果房子是结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千言万语
已经特意标明是妻子单独所有肯定就是妻子自己的了,如果没有标明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44℃
你既然提到是夫妻房产,只是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那就说明房子是夫妻俩购买,既然是这样,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归一方独有。房产证上的署名仅是房管单位为了管理方便而设立的用户名,不代表署她的名字房产只归她一人独有。
安静
夫妻房产解绑妻子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那么房子就属于妻子一个人的,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安好*^_^*
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婚前财产,是谁买的就属于谁的。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房产。
如果房屋是婚后买的,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一人一半,共同享有。房产证上写了妻子单独所有,不作数。法院仍旧判为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婚后的财产,不管谁赚钱多。如果有债务也是共同承担,(除非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判决)。
如果感情还在,就不要走分手这一条道。与己与社会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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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但房产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假如离婚,除非丈夫自动放弃,否则房产是需要划分的。
石昊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房产是属于妻子一个人的嘛,不是应该不是的,这应该是属于婚内财产的,应该互助夫妻的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一心
夫妻的房产证上写着妻子一个人的名字,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所以这个房产只属于妻子一个人的
赣州市赣县区
夫妻房户写妻子一个人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那房产就是属于妻子一个人的而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李应波
夫妻房产鞋由妻子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妻子单独所有那房产当然是属于妻子一个人的,除非有特殊的约定才能。使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希望采纳。
Peter 琴
别看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如果是你们婚后买房,或者之前你们一起花钱买的房子。这个房子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子夜~顺联动力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但是男方有权力要求分割一半房产。
丁丁
如果这套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管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以后离婚,另一方也会有该套房产的另一半的。如果是婚前买的,那房产证上写的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以后即使分手,这套房产也属于妻子的婚前私人财产,男方是无法分到房屋另一半产权的。
思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名字,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既然是单独所有,说明是特别的注释,是属于妻子一个人的,不是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后悔了,就找找当时买房子时的付款的证明护据,说明你是真正投了资的,看能不能挽回一部分共同所有的财产,否则就是妻子单独所有的财产。
黄茂支
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个房子是他们俩个人的,所以说: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未成年
这就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单独所有就是一个人的,可以查看新的房产所有权相关法律。
五棵松.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爽爽
如果这个房子婚后买的或者是婚后还着贷款,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共同财产,至少婚后所还贷款部分是共同财产
天河水
夫妻房产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钢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单独所有 ,房产也不属于妻子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是结婚后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我写妻子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也是属于两个人的 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是要平均分配的 。如果房子是结婚前,妻子自己购买的房子,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