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那么多夫妻离婚后,好多男方不要前妻见自己的孩子,为什么呢?这个在法律上违法吗?

陆翠兰花指

陆翠兰花指

答: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若判由男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男方在离婚后阻拦女方行使探望权严重影响了孩子和母亲之间的亲子感情,不仅从情理还是法理上都是不被支持和允许的,男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之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以及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如果男方不配合女方行使探望权,经女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后仍拒绝配合女方探望孩子,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刘巧英

刘巧英

第一:怕孩子和前妻越来越亲,到最后抢走孩子。

这大概是一般男人所担心的吧,对于他们来说都特别看重孩子,孩子就是他们的根,所以他们才会提条件把孩子留下,就是怕女人跟孩子亲会把孩子带走,所以他们不太愿意让前妻和孩子接触,怕孩子和前妻的感情越来越深,到最后会抢走孩子,这是他们所害怕的。

所以他们宁愿狠心一点,从离婚那刻就斩断孩子和亲妈的所有联系,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安心,不会再担心前妻再来和他们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第二:男人憎恨前妻和他离婚,在报复她。

有些男人可能很爱前妻,当前妻要和他离婚时,他一直挽留说尽好话,而最后都没什么用,因为这个原因,男人比较憎恨前妻,他不好过也不会让她好过,所以她离婚后想再看一眼孩子,那根本不可能,当初是你选择的这条路,你就得认。

就连孩子问起妈妈,他也会告诉孩子别提那个女人,你没有妈妈,虽然他也知道对孩子不公平,但他就是管不住自己。他以为这种报复感会让他很快乐,而实际只会让他更痛苦。

第三:觉得前妻性格不好,不想让她再接触孩子。

有些女人在婚姻中可能确实不够圆滑,总是当着婆家人的面,什么东西都往娘家拿,到最后不要说婆婆,就连自己老公也会有意见。

而且她经常在孩子面前乱说话,教孩子一些不好的东西,比如和婆婆吵了架,她就会告诉孩子:“奶奶是个坏女人,她经常欺负妈妈,宝宝以后不要和她亲。”有时候就连两口子吵了架她也会灌输教孩子不要亲爸爸,就是这样才导致了他们的离婚。

所以在离婚后,男人不想再让她接触孩子,不想让她给孩子继续灌输不好的思想。

3

离婚后,男人到底应不应该让前妻回来看孩子?

我觉得不管什么原因,血脉是割不断的,即使你再阻拦,她是孩子的亲妈这一点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不管怎么样,妈妈都不会害孩子,而正是因为这份血缘关系,让她即使离婚后还惦记着孩子,这只是一种本能。

所以,即使是为了孩子,也不要阻止前妻去见孩子,至于长大后可以让孩子自己选择。

李永良@中微信通

李永良@中微信通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夫妻双方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剥夺这个权利。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后男女双方可能会因感情出现问题发生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监护权利,出现“藏孩子”的现象,但对于此种违法行为,警察是无法直接介入处理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

淡bo

淡bo

前夫的行为是违法的,主要理由如下:

1.父母不管是离婚还是其他情况,都是子女的亲生父母,从法律角度来说,都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2.至于丈夫不让前妻见自己的子女,前妻是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前夫的,法院也会根据不让探望的证据支持前妻的诉讼请求,可以探望自己的孩子。

3.也要考虑到前妻是否按照,法院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虽然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但也影响到前夫的一些行为。

AA欢欢

AA欢欢

夫妻离婚后,男方不让前妻子自己的孩子,主要害怕影响自己今后的生活,或者让孩子分心给一个离家的母亲。

这在法律上是违法的。就是夫妻离婚,女方有探视权。

阳光雨露

阳光雨露

他们之所以不要自己的孩子,都是为了以后再婚考虑。因为再婚带个孩子确实是比较麻烦的,是再婚的难度也会增加。但是这个想法实际上也是不负责任的,孩子是是夫妻双方的产物,竟然出生了,当然有一方就要负责,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出现这种情况,显然是对于夫妻的双方来说,道德水准都不是很高。是不负责任的想法。但是法律上并不允许这种情况,孩子必须有一方进行抚养。想推卸是推卸不了的。所以说他不想要孩子归,不想要孩子,但是孩子必须得要。而且要承担要抚养孩子到18岁的义务。但这就属于双方夫妻协商解决的问题了,对于孩子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很不幸的结果。可以肯定的是,对孩子心里一定会造成巨大的创伤。而且,如果双方再不要孩子,对孩子心理上又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所以说,这种情况是非常不好的现象。一般来说,不去双方还是有一方愿意要孩子的。你所说的情况,嗯,不是大多数的案例。但是我想要说的是,离婚是整个家庭的事,不是夫妻双方,还要包括孩子。包括双方的父母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双方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不要谈离婚的问题。因为它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有众多的数据显示,大概率的离婚双方婚后过的都不太好。一般都不如前任,这就是一个现实的现象。所以说,对看到的有想要离婚的夫妻一定要慎重,再慎重。不能轻易的谈离婚。更不要出现夫妻双方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的这东西很恶劣的现象。

菲菲的老豆

菲菲的老豆

女方在离婚后要求看自己的孩子,除非有其他法律裁定或判决,否则,男方无权干涉女方探视自己孩子,如果男方强制不许,是违法的。离婚后一方不许另一方见孩子或限制非监护方看孩子基于多种原因:

1、监护孩子不希望另一方来打扰自己现有的生活,离婚本来就是夫妻之间产生很多纠纷或感情不和的结果,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对自己生活习惯的不协调,感情基础脆弱等等,已经有了抵触情绪,监护孩子一方不希望前任经常来看孩子产生任何接触。

2、各自教育理念不同,监护人不希望另一方探视打乱自己的安 排和对孩子的教育。

3、监护人可能有了新的家庭,如果千人总是因为孩子的事来往,监护人从现在家庭安定团结考虑,不希望前任来往。而这个因素往往占了更大比例。

4、任何其他可能因素都可能导致监护人不希望前任来探视孩子,比如抚养费、比如对方说话态度和见面方式等等。

不过如果要想得到妥善处理,监护人或探视孩子一方可以正当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院审理做出裁定,然后依据法律执行,否则,一方不许探视,一方认为自己有权探视,因此造成纠纷和争吵,既影响各自现有生活,而且伤害孩子的感情,给孩子健康发展带来阴影。

卒迹

卒迹

您好,阻拦探视是违法的行为,严重的话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了探望的方式,而对方却阻绝、阻碍探视,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仍拒绝探视,就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如今,很多父母把孩子当成了谈判的筹码和泄愤的工具,但殊不知,孩子的成长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和陪伴需求,阻碍探视、让孩子在成长的关键时期长期缺少父爱或母爱的陪伴,这对孩子未来的成长和发展可能会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

家与家律师衷心地希望,每个父母都能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且应当被尊重的个体,都能以理智、平和的心,来面对亲人和家庭。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topsun

topsun

首先我觉得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有一方不让孩子见自己的爸爸或者妈妈,那么他们的离婚时也不会是很顺畅的。因为这样的爸爸和妈妈完全没有为孩子考虑,只考虑到了自己本身的利益了。

父母双方对孩子来说缺一不可,因为他们疼爱孩子的方式是不同的,对他以后的人生都会产生影响。有一些夫妻离婚后,男方不愿妻子见到孩子,多数是因为怕妻子见了孩子以后孩子跟妈妈更亲近。那等孩子长大以后有可能孝顺父母的时候会更偏向母亲。那么从长远来看对男方来说是一种损失。

同时也有很多前妻不愿意孩子见到自己的爸爸,其实心里是差不多的。另外这样类型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他们离婚的时候多数跟对方都有怨气的,所以他们想通过不让孩子见自己的妈妈来让前妻难过。这其实把孩子当做了报复的一种手段了,是很不对的。有一部分的妈妈也是这样对他的前夫的,同样也很不对。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父母离婚以后,一部分的爸爸和爷爷奶奶会给孩子灌输一种观念,就是说妈妈对他不是很好,这时如果孩子经常见到前妻,他就会发现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那么孩子的想法会有所改变,这对爸爸来说对他不利。同时有一部分妈妈也是这么做的,不想让孩子跟爸爸亲近,也是出于同样的心理,其实都是错误的。

父母离婚是父母自己的事情,建议不要把互相之间的怨恨转嫁到孩子的身上。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即使离婚了,有抚养权的那一方也要和孩子说,:他的爸爸或者妈妈其实很疼他,只是因为父母的原因,才不能一直跟孩子在一起,但父母都是爱他的。这样孩子的心理发展才会比较健康的。

格式化、回忆

格式化、回忆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夫妻双方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剥夺这个权利。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后男女双方可能会因感情出现问题发生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监护权利,出现“藏孩子”的现象,但对于此种违法行为,警察是无法直接介入处理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

【参考内容】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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