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梅
中国人和外国人人、大陆人与港澳台居民结婚越来越多了,而由于生活各种差异,涉外离婚纠纷也在逐渐增多,深圳由于邻近香港,许多香港人来深工作居住,立帮律师团代理的涉港离婚纠纷案件特别多。那么,关于涉外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立帮律师列举了八种情形下法院管辖权的确定。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涉外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7、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8、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深圳立帮律师团专业代理离婚纠纷案件、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离婚抚养权纠纷案件,涉外离婚纠纷案件,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到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909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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