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的手续和流程?

小雏菊

小雏菊

你好,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大致有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时间在 30-60 天不等。

诉讼大致有以下几步:

第一步: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步: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第三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但是第一次开庭存在判不离的可能性。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如果继续分居满一年后再起诉,一般法院依法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为了更好地厘清您与对方的财产关系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有关婚 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内容为解答部分)

แสง

แสง

法律分析:1.办理离婚手续:(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离婚时应当注意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2.办理离婚手续流程是:(1)协议离婚办理流程:准备离婚相关证件、相关材料;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2)诉讼离婚办理流程: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温柔的谎言

温柔的谎言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以后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法院诉讼离婚,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h.鲤

h.鲤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HYQ是清

HYQ是清

办理离婚的手续和流程如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狂放诗仙李太白

狂放诗仙李太白

您好,关于离婚的流程,我国目前有且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每种方式都不一样。

我们先说一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间能到成一致的情况。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先要去民政局进行申请。30天后,若双方都没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需要注意,离婚协议书只有在领取完离婚证才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一般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财产证据等。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更多的解决夫妻间有争议的问题,如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多少、子女抚养权归谁或债务该如何承担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男方,诉权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servant

servant

你好,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在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上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

民政局在受理离婚申请之后,双方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一起再到民政局申请发放离婚证,民政局依法发放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在30天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申请。另外,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你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们咨询或提问。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条途径。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协议离婚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谢大乖

谢大乖

没有任何纠纷就直接去民政局就行。

有财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就理清楚协议,然后公证处公证完离婚就行!

大海

大海

你好,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对于房产的处理,如果你们可以协商一致,无论是先过户在离婚还是先离婚再过户都是可以的,具体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的区别可以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

协议离婚大致有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时间在 30-60 天不等。

诉讼大致有以下几步:


第一步: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步: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第三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但是第一次开庭存在判不离的可能性。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如果继续分居满一年后再起诉,一般法院依法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为了更好地厘清您与对方的财产关系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有关婚 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内容为解答部分)

上一篇:离婚财产分割上诉改判需要怎样办理

下一篇:离婚财产分割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上海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