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哥づ
一、离 婚后财产 一年分割合法吗? 离婚后财产一年分割是合法的,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的规定,男女双方对 离婚协议 的 财产分割 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 请求。 二、 离婚案件管辖 法院的规定 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 离婚诉讼 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 管辖 ,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规定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 劳动教养 ;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 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财产分割 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 共同财产 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 债务 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 离婚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在办理 离婚手续 时尽量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遵照履行,避免以后出现矛盾或者纠纷或者双方的更多麻烦。如果离婚时没有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必须在一年内就财产分隔问题提交诉讼解决,这在法律上是合法且被允许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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