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师傅
这位知友,亲属制度是一种以血缘或者姻缘为体系的,以婚姻家庭为中心的包括家族亲属和族外亲属在内的社会关系秩序化规范制度。其外延包括亲属关系延伸的表现为家庭之间关系层次的外亲称谓制度,因此说,亲属制度也称为亲属称谓制度。但亲属制度的本质绝非这种形式上的秩序关系,而是一种文化层面的制度规范。以少数民族为例,对亲属制度的研究应该具备以下方面的思考。少数民族根深蒂固的宗族观念和强烈的族系传承意识,一般都将自己的祖先认为是同一的,也就决定了其民族心理上一致的向心力(这种向心力就是对祖先的一致认同),因此宗族观念明显强于一般意义上的家族观念,这种宗族意识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宗法制度得以形成和发展的根源所在,我们可以将之视为一种文化,这种文化的直接表达即是少数民族的宗法制度和亲属制度,显然,将亲属关系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文化来研究,是客观合理的。
婚姻是能够维持人类关系最为持久和稳定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中规定的主要内容就是夫妻关系。而家庭婚姻法就是调整这种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分析社会发展的历程,家庭婚姻法在整个社会发展历程中始终扮演中重要的角色,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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