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声嘹亮
法律主观:
一、离婚不离家孩子归谁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以结婚时间确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孩子可以随父亲生活。例如,母亲有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
双方因为抚养权有争议,法院一般会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以后女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让看孩子的,男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的,在离婚后,男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的,男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让人民法院对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确定男方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赔偿的金额怎么确定
离婚时,必须有一方存在法定的应当给付损害赔偿的过错,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赔偿。另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具体的损害赔偿金额是以当事人所在地区、当事人收入、具体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决定的。
以上就是离婚不离家孩子归谁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双方因为抚养权有争议,法院一般会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法律客观:
1、什么是“离婚不离家”?顾名思义,即是离婚后没有离开家。这是当今社会留存的一种社会新潮流,它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种无奈的痛苦选择和难耐承受,
2、“离婚不离家”有什么特征?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已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原夫妻双方仍过着离婚不离家的蜗居生活。
3、为什么会出现“离婚不离家”的现象?
(1)经济原因。有的夫妻因本人工资收入不高,离婚后若单独在外租房,扣除本人日常生活开支,还要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生活拮据。有的外来媳无固定收入来源,尤为困难。
(2)政策原因。曾经有的家庭为了买房子假离婚,由于新房钥匙迟迟领不到,夫妻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没有了结婚证书的束缚,男人一不留神就出了轨。新房子还没住进去,好好的一个家却散了。房子固然重要,但能比一个完整的家更重要吗?!有人为了生孩子假结婚,有人为了获取低保、取暖费、为了买房假离婚……我们的一些制度建设尚有漏洞,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把婚姻当成一桩严肃的事情。还有的为了多拿几万元的拆迁补偿款,“闪电离婚”如愿以偿。可当女方高高兴兴打算复婚时,男方却和“小三”偷偷结婚。为了区区一杯羹,女方赔上了苦心经营的婚姻,面对丈夫的决绝,只能暗自吞咽苦果。
(3)环境原因。离婚后的夫妻无法分割动迁后的新房,只能离婚不离房仍蜗居在一起。有的外来媳离婚后户口暂时无处迁移,又从感情上离不开孩子只能与前夫商议借宿在婚姻原址做生活保姆。
(4)主观心理原因。有些夫妻感情尚未真正彻底决裂,只不过是家庭矛盾积怨很深,一方不得不采用离婚方式来惩戒对方,给双方都有一个缓冲,能够有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在情感上也能得到舒缓.
(5)其他客观原因。有些夫妻为规避个人经营经济债务、赌博欠高利贷生怕连累妻子和孩子。
4、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吗?在我国,协议离婚的效力发生于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之日。离婚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夫妻身份关系的消灭,夫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原则上皆不复存在,这种效力主要有:
(1)双方的再婚权;
(2)同居和忠实义务取消;
(3)财产上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终止;-4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消失;等等。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则从本质上否定了协议离婚的效力,因此,这种约定的内容具有违法性,其离婚协议无效,如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不离家,仍然同居生活的,并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以上就是离婚不离家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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