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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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官司怎么起诉


1、离婚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官司一般打多久

离婚官司打多久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双方仅就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审限一般为三个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延长1-2个月;


2、若是离婚诉讼系二审程序的,那么二审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若被告不同意离婚,那么原告第一次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有可能不予支持,这样就需要等到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生效以后的六个月,原告才可以再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芳草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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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收集确凿的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对于离婚案件非常的谨慎,不会轻易的判决离婚,这也是为了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司法实践的原则之
一。在收集到确凿的感情破裂的证据后,应向被告一方住所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载有明确被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正确原告的起诉状起诉离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闲庭信步

闲庭信步

离婚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一、离婚官司怎么起诉


1、离婚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官司一般打多久

离婚官司打多久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双方仅就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审限一般为三个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延长1-2个月;


2、若是离婚诉讼系二审程序的,那么二审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若被告不同意离婚,那么原告第一次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有可能不予支持,这样就需要等到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生效以后的六个月,原告才可以再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晨

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起诉离婚: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소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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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起诉离婚: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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