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港湾
公民到 法院起诉离婚 的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 诉讼 申请;
2、准予 立案 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一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 开庭审理 ,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