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权
您好,如果配偶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给第三者,那么可以起诉丈夫和第三者,要求返还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只是因为配偶找了第三者,破坏夫妻间的婚姻关系,那么可以起诉配偶要求离婚,但不能起诉第三者。
夫妻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配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配偶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藏、转移、挥霍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出轨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如果我们碰到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如果有向第三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权及时向人民法院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并要求出轨一方赔偿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上一篇:给小三现金无证据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