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彤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付的首付,因没有结婚没有结婚证,所以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共同还款人写的是男方的父亲,(因2007年买的期房到现在也没有办产权证)2008年到今一直都是我们两人共同还房赁,父母没付过一分钱。从新婚姻法看,说的是谁付首付,中国最新婚姻法。房子就全归谁。请问像我这样,现在去办产权证可以把两个人的名字加进去吗?若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没有加名字的情况。房屋归男方,但是男方需要给女方补偿。补偿包括属于女方的贷款,以及离婚时房屋增值属于女方的部分。 如果加上名字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房产证问题你具体可以咨询下当地的房管局,要是房产证办不下来,那么按照新婚姻法解释
三,这个房子是归男方的~
你当然可以要求加名,这个没有问题。“谁首付,房产归谁”只是法律就解决房产所有权纠纷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未首付的一方就要“净身出户”。就你的案例来说,房子是男方父母出的钱,那自然归男方所有,但男方应当将你参与还贷的款额所占离婚时房屋市场价的比例退还给你。
问题比较严重,我对新婚姻法无语。
可以加,只要对方同意,如果把产权证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