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更好
法律主观:
男女双方因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更有甚者是掌握财产的一方在离婚前后或者离婚过程中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
非掌握财产的一方在离婚前最好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梳理清楚财产。一发现对方存在此情形,及时起诉并做财产保全。如果对方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出现转移、隐瞒财产的情况,非掌握财产的一方应当将财产线索等情况及时告诉法官,并及时向接受财产的一方发送函件,要求其中止相关行为,否则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后,非掌握财产的一方可以基于对方转移、隐瞒财产的事由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律客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一条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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