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宇
我觉得这个婚姻法是合理的但是不符合国情。国外的女性,尤其是有孩子的女性,是有很多福利的。生完孩子以后能享受长时间的带薪休假,一直到孩子基本断奶才恢复工作。政府每个月也会给孩子补贴,以确保在母亲休假的这段时间这个家庭经济不会太紧张。之后是相对比较完整的社会福利体系,孩子的免费教育,免费医疗等。这些在天朝都是没有的,所以不生孩子的情况下,这个婚姻法还算公平,所谓女性无法独立谋生,这是个体的问题。但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女性确实会面临很多困境,包括职场上的,经济上的,家庭的。这个婚姻法里完全没有照顾到这部分的需求。中国又恰巧是传宗接代意识特别强的一个国家,女性如果不生孩子大多数情况下会被夫家嫌弃,但生完孩子以后又没保障,所以总的来说这个婚姻法被唾弃也是合理的。
@凤兰
偶然在朋友圈看到闺蜜对分享的对新婚姻法的抱怨,我也自己看了一下新婚姻法,也算是仔细的思考了一番吧,说一下我的个人看法, 在我看来,以保护女性角度而抱怨者,正是贬低了女性。首先否定了女性自身能力,第二认为在婚姻中两性并不平等,第三把女性的婚姻和生育能力当做金钱和物质的交换。 而我看来,新婚姻法中并没有任何对女性歧视或不公平的体现,相反它正是社会进步,两性平等的体现。 简单的说,女性不再要求特权,不把自己当做婚姻中贩卖给男性的商品和生育机器,才能真正获得自尊自爱和独立。 婚姻,应该是男女双方的共赢。任何实际不平等的婚姻无论男女都有权力拒绝和选择退出,而不是无底线牺牲自己再以弱者身份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毕竟女权主义追求的是两性平等,男女在智力上和能力上是没有区别的。最重要的目标是要争取家庭劳动与社会劳动等价、政治权利同值。 而关于社会地位、职场竞争等方面的不平等在当今社会确实是客观存在的,但这并不是合理的存在,正因为如此,女权主义才不断争取着真正意义的两性平等。 很明显,一个人的生活不能单纯的依赖社会保障,还要靠自身的努力;而且一个人得到的社会保障越多,自身的努力往往就越少。正如其他女权主义门派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向社会寻求保障的同时,也就承认了自己是弱者,这是一个不小的失策。
白鹤的白;;
新婚姻法出台,男人笑了,女人哭了。这代表AA制婚姻的正式到来,新婚姻法规定,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老婚姻法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后八年自动成为共同财产。现在情况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之后还是个人的,大伙儿都知道,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男方买房子结婚的传统习俗,家是什么,家上面有一个宝盖头,是房子的意思,很多女人都想嫁一个有房的男人,有一个依靠的地方,房子能给人安全感,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
新婚姻法出台,让这种安全感没有了。实话实说,出轨的男人比骗钱的女人多,这实际上助长了男人对婚姻不负责任的气焰,只要是自己买的房子,无论和谁结婚,女人都不是这房子的主人,只能算是一个租客,只要愿意,随时都能赶她出去,不需要付出代价。举个简单的例子,男方父母花60万买了一栋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结婚十年,男人达到事业高峰,女人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操持家务,人老珠黄。男人嫌弃,跟她离婚,女人拿不到关于房子的一毛钱,净身出户,男人满面春风,事业有成,有房有车。
这实际上加重了女性对婚姻的恐惧,婚姻就是坟墓,宁愿谈一辈子恋爱,剩男会越来越多,男女比例失调更加严重。既然是AA制婚姻,女性在婚姻里面就不会付出那么多,当老妈子当佣人做生育机器,不会有包容,婚姻矛盾升级,离婚率居高不下。
萌熊熊
1.无论新旧婚姻法都不公平,他们只考虑财产分配问题,完全忽视了离婚会给小孩造成的巨大伤害。古代没有结婚证,结婚仪式代表了结婚,现在的结婚证就好象是合同书。既然是个合同可以设置期限,建议第一个合同期最低五年,具体以女性的生育年龄为标准,年青的夫妻应该共同造富,磨合感情,不要生孩子。合同期满,不合适的婚姻自动解体,共有财产平均分配。合适的自动续约婚姻关系,女性生子,男性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孩子都有了,为了保障下一代的利益,婚姻应该终身制,申请离婚的一方应该按违反婚姻制度罚款,这跟违反计划生育制度一样,这也是属于国策。再说,婚姻变数太多,人心不稳定也影响了事业发展。
2.这新婚姻法,就是儿子和女儿都要培养成才啊!以后女性跟男性在职场竞争,男性拼不过女性,只能倒插门了。如果“上门女婿”普及了,其实也不丢人的,以前稀少也觉得别扭。我们那儿一对姐妹:姐姐是美女,可能在职场有优势,她先挣钱找的倒插门的,孩子母姓,但在婚姻生活中,她特别嫌弃老公无能,又离婚了再嫁强过她的男性,生的孩子父姓的。她的妹妹也是二婚,经历是跟姐姐相反的,原先妹妹是大胖子追求者少,嫁给贷款买房的穷小子,夫妻共同发达了,男方有钱了就嫌弃她不是美女,最后被离婚了,还好他们共有财富多了,即使离婚夫妻都有房产,妹妹长得不咋样,幸好有房产,又是职场精英,她找了倒插门女婿,二婚孩子是母姓的。
3.新婚姻法其实也挺好,女的都不愿意嫁了,可以控制人口,没人愿意超生了,这国策超牛逼。新婚姻法,做情妇比做老婆划算啊!讨好情妇可以把婚前财产赠与对方,那属于女性个人财产了。正牌老婆如果离婚,如果婚后财产小于婚前的,这原配的利益比情妇还少啊!
4.新婚姻法让女大学生没有安全感,吹嘘不再结婚。以后中年男人恐怕不容易勾搭上学生妹了,她们不是法盲,你的财富就算再多,在法律上不能共享,谁愿意找老男人呢?如果中年男人是公司的老板,学生妹可能会考虑。现今就业困难,如果婚姻是跳板,可以满足女性的事业欲望,学生妹求之不得。中年职业女性也不一定就是选择中年男人吧!无论男女,只要是强势的一方都是“以貌取人”,老男人当然不及年青的小伙子啊!再说,没生孩子的中年女性一般看着显年青,只要外形匹配,小伙子也不排斥“姐弟恋婚姻”。至于学生妹被包养,那是她们把老男人当成暂时的工具利用而已,就象英国的“童贞女王”,她只谈恋爱,其目的就是利用“追求者”帮她打江山,但是如果结婚,她是非常排斥的,因为建立婚姻关系,她认为男人会窃取她的江山。
5.新婚姻法是保护强势群体的,如果女性是强势群体,新婚姻法也保护女性。比如:一对双胞胎姐妹是研究生毕业,姐姐还没有工经历就为了所谓的爱情很快进入了婚姻关系,房产是贷款买的,老公请不起保姆,姐姐只好不上班自己带孩子,5年以后离婚了,贷款房子成了姐姐共同要承担的债务。妹妹是外资企业的“白骨精”多年以后她已经挣钱给自己买房子了,事业耽误了女性的青春,妹妹发现周围的同龄男子都已经是孩子他爸爸了,妹妹不想嫁给二婚男人,选择比自己小的男人结婚,就因为男方岁数小,经济能力不及女性,新婚姻法可以保护强势的妹妹,但没有保护丢了工作的姐姐,这对姐妹是同样高学历,因为在爱情与事业的选择不同,就有不同的结局。新婚姻法对已婚女性非常不利,之前她们错误的选择会害了自己,对于未婚女性,新婚姻法已经打了预防针,如果还有这种选择那是她们活该啊! 新婚姻法没有出来之前,部分女性认为:干的好,还不如嫁得好呢!所以嫁给全款买房的男性可以共享啊!现在不可以了,最多经济上打回原形,但身体的伤害也是损失。姐姐嫁给贷款买房的,离婚还要承担债务,是双重损失更多啊!早知有新婚姻法,她同样可以成为妹妹一样的强势女性,为自己造富,她的妹妹创造了多少价值,也就等于她损失了多少价值。
6.新婚姻法让女性自立自强,但变强大的女性大多不想结婚,英国有个“童贞女王”只谈恋爱,终身不婚。在她眼里把男人当强盗防的,她觉得婚姻关系,男人会抢走她的一半江山。中国的新婚姻法却是:男人把女人当强盗防的。不过,如果中国女性都成女强人了,这个新婚姻法其实对女性很有利。可惜目前来说:大部分女性是家庭主妇,尤其内地女性。婚姻法保障了少部的弱势男性(老实男人),但没有保障大部分的弱势女性(家庭主妇),不符合中国国情。
【巨声智能】陈海新
最不公平的是 男方家暴出轨离婚后没有对女方的任何经济补偿(就算补偿也不超过1万跟没有一样)在国外 过错方比如男的家暴出轨赔偿金额甚至达到几百万人民币 所以在中国男的即使出轨家暴离婚后也没有任何经济损失 女的嘛可就惨了 很有可能磨光了青春最后还净身出户 男的嘛房也有了钱也有 大可以再找个年轻的 还有就是中国的法律家暴啊出轨啊根本不管你 知道北京董珊珊事件吗?人都被家暴男打死了渣男才只判了6年半有期徒刑 还是在北京哦 大家可以查一下不信的话
刘巧英
这种畸形的婚姻法已经在损害家庭的基本结构,不愿结婚的高素质女性越来越多,因为和男人同样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如果她不结婚,而选择自己奋斗,那么她在事业上和金钱上的成就远远大于婚姻给自己的贡献和安全感。相反,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并不承认女性在婚姻内的付出(发达国家都是承认的),那么女性在家庭内的付出因为没有具现到具体的金钱金额上而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等于这一婚姻在掠夺女性的劳动、剥夺女性的价值,所以结婚对于高素质女性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事情。中国新婚姻法不是在维护家庭,而是把本该温情的家庭变成了个人合伙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都替你写好了,就是新婚姻法。更遑论还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蹦出个私生子来掠夺属于你尊严的婚内儿女的财富。这一婚姻法就是那些乍富上位的渣男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台的罔顾人伦的低劣法律。
安静
现在的婚姻法一点不公平大多数都是为了女人不为男人着想男人们都活着累法院也不去调查都听女方一言就判决离婚为什么现在的人命案这么多男人们都是逼无奈。之中这才起了杀人的念头希望国家能吧这个问题也想一想
徐健容
你对婚姻法有什么看法?我认为现在的婚姻法的确是挺好,和以前的婚纱,肯定啊,是在会上有了一定的保障。
Quinn.
二婚、为什么还不是真心对待女人,还有闹矛盾,是不是还想头婚人。还是为啥?不该这样骗耍二婚的女人。
千里求姻缘一线牵
个人觉得一项好的法律应该是让一个社会更加健康、积极向上的发展。就目前婚姻法而言,它只承认物质价值,说白了谁赚钱多谁老大,这就促使了有能力的女性多去自我实现,没能力的女性也忙着去挣钱,应为钱才是最有保障的。那么,养育下一代是非常没有收益的事务,并且在目前婚姻法中,这种付出、劳动,不算价值。最后会不会导致女性拒绝生育后代呢?clear说女性退回家庭做家庭主妇是自己的选择,那就应该承担后果,此话不差。
目前的婚姻法会出现的趋势便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拒绝支付生育成本,转而自我投资;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迫于无奈选择从属于男性赌赌运气。一定程度上生育成为一件赔本买卖,(不要再说生育是女性的天职,且不论有多少女性爱孩子。只论若是生育是女性的天职,什么是男性的天职呢?答案是养家糊口,为女性打造物质基础,而这一点在新婚姻法中已经被磨灭)基因良好的女性低生育,基因偏弱的女性高生育,众所周知,新生儿的智商等因素决定于母亲的基因,由此,不仅仅是生育率下降,人类基因的优良度也将整体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