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1年到苏州浒墅关,有本市户口,原单位2002年买断,一直住原单位集体宿舍,现宿舍拆迁,只有租房?

月

本人91年到苏州浒墅关,有本市户口,原单位2002年买断,一直住原单位集体宿舍,现宿舍拆迁,只有租房居住,2015年5月本人结婚,妻子户口福建,现双方都在做保安职业,请问本人是否可以申请当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潘爱玲

潘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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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

李婷

可以申请,但你的户口不在凤翔,很难得到批准。
时代好

时代好

有一定限制。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

咨询主管部门
吉祥如意

吉祥如意

一个家庭有人不是苏州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如果老家无房的就去老家开个无房证明。 本市将在10月全面推行新的住房基本保障政策,按照新的政策,家庭资产被列入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也就是说,拆迁款多的拆迁大户今后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住房收入资产都列入申请条件 据了解,本市住房基本保障政策参照陶然亭街道试点经验,配租配售申请家庭须满足“一带三”条件,也就是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同时还对住房条件、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有所约束。 由于经济适用房申购家庭从“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除了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也被列入申请条件,因此今后拆迁款较多的“拆迁大款”不再具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了。而且即使是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也只能按照规定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家有老弱病残可优先租售 如果家中有病残人员,或者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优先配租、配售保障住房。 《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实物住房主要配租给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的家庭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 同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也表示,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配售。 申请资格街道办理 为方便群众办理手续,保障住房申请由过去市里一个资格审核窗口扩大到全市各区县、各个街道、乡镇都设立申请受理与审核窗口,市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购买资格,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 按照新的办法,已通过资格审核、尚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再到原审核窗口办理延期手续,可持原核准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标准和规定程序,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轮候,经审核合格的纳入轮候范围,轮候时间从原来核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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