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
男2
2,女20
嫦小娥
【1】《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婚姻法》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
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3】有的民族自治地区,
规定了有些少数民族可以男不早于20周岁,
女不早于18周岁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可以审核批准后,办理结婚证。
【4】推荐答案回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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