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巷微风
一、父母出一部分钱 离婚房产 怎么分?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的 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 购房 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 买房 屋的一方所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 当事人 结婚 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 离婚财产分割 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 离婚 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 分居 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 举证责任 ,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 财产分割 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 共同财产 中析出,一方要求 分家析产 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 事实婚姻 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 离婚程序 的处理方式;属于 非法同居 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 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房产的分割是很复杂的,父母在出钱的时候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约定,把这部分钱无偿的赠与了子女们,且房子是在婚后夫妻两个人共同购买的,其实就是夫妻两个人的共有房产。只不过,同样是婚后买的房,房款有绝大一部分是父母出资的, 房产证 上也只有自己的孩子的名字,那就是个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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