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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配偶死后继子是否有继承权,视情况而定:继子女在目前的社会比较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子女关系,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扶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末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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