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离婚不离家的后果有哪些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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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混同的风险

离婚后,如果继续住在一起可能会导致双方在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形同虚设,易使双方的个人财产相互混同,这样极有可能对一方甚至双方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


2、背负债务的风险

对于“离婚不离家”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不能证明是用在共同生活中,会被推断为是个人债务。否则,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3、子女抚养费用风险

离婚判决和离婚协议中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但“离婚不离家”的状态可能会出现因为同居原因导致的抚养费难以主张等问题。


4、 刑事风险

夫妻离婚后,各自都有再婚的权利,如果一方已经再婚却还是“离婚不离家”,和原来的配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话,很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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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离婚不离家的后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仍然共同居住的,构成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同居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对于当事人在同居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如果当事人在同居期间使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不动产的,可以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另外,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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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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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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