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健容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
一、重婚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重婚罪犯罪类型:
a、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b、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c、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跫罪处罚。
5、妻子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对方的重婚罪。
二、民事赔偿:
1、婚姻存续期间,老公为小三的一切花销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追偿。
2、离婚诉讼过程中,因丈夫有外遇,妻子可以请求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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