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顺序

苏勃羽

苏勃羽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没有规定抚养人顺序。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但是对与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抚养和扶养的区别主要有:

1、抚养适用于长辈对晚辈之间,以及晚辈对长辈之间的抚养义务,如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成年子女对年老的父母;

2、扶养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扶养主要是指平辈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此外广义的扶养主要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

二、所谓对子女的抚养包括三个方面:

1、生活上的照料

2、思想上的教育,

3、行为上的监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扶养义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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