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妻子不生孩子,当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不能生孩子离婚有补偿吗?
无生育能力不是法定赔偿理由。可考虑其他因素。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不存在过错时没有补偿的,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分割原则是一人一半的。
二、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无论损害后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伤害的事实,都构成了损害的事实。在离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一方提起离婚,无过错一方由此受到财产上和非财产上的损害。 离婚财产上损害的范围,只限于无过错配偶一方因离婚所受到的现有财产权益的损失。 离婚涉及的非财产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 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无过错配偶一方遭受财产上损害和非财产上损害的直接原因。
综上所述,在我国规定的离婚赔偿范围能没有规定没有生育能力在其中,当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如果一方同意的由双方协商为准,但是法律不会通过一方的赔偿要求,而离婚赔偿只在法定条件下,符合情况的一方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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