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也不争春
争议在中国解决的,采用中国的婚姻法;
争议在马来西亚解决的,采用马来西亚的婚姻法;
马来西亚采用英美法系,在夫妻财产上为普通法财产制。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为个人所有。离婚时则考虑其他因素,公平分割财产(侧重保护弱者利益)。
建议详细情况,咨询当地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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