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丝染白雪
户口本未婚,但有离婚证。再婚是讲头婚还是二婚? 肯定是二婚,你户口本登记未婚可能是网路还没有及时更改过来导致。
再婚有离婚证还要户口本吗?
需要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宣告。
因此,结婚登记必须出具户口簿。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影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
户口本上是已婚,但有离婚证,可以办理再婚吗
不可以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宣告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宣告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宣告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宣告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一)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二)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三)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
(四)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五)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
(六)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结婚证》。
户口本上是未婚,离婚不办离婚证再婚可以吗
户口是未婚,事实上你办结婚证没有,如办了结婚证那必须办理离婚证再婚,不然你就要吃官司,犯了重婚罪知道吗?
离婚了,户口本上是未婚,再婚时填写证明是离婚还是未婚?
再婚时,证明填写离婚。民政局不收回离婚证,因为离婚证时证明你与前妻(前夫)已经离婚的一个证据。再婚后离婚证自己应储存好,如果你没有离婚证,再婚的话如无其他证据,你就是重婚,不能说明与前妻的婚姻状况。
离婚证丢了再婚怎么办 户口本上是未婚
离婚证丢了, 户口本上是未婚,可以再婚。但要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专案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宣告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宣告。
离了婚,离婚证丢了,想结婚没有离婚证明怎么办,还有户口本还是未婚的
离婚证丢了,没有关系,民政部门或者档案馆,有当时的离婚登记档案。可以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或者档案馆调阅原始档案,影印有关材料加盖档案部门的公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凭此,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后户口本办的未婚,再婚还要出离婚证明吗
1、需要;
2、婚姻状况不以户口本为标准;
3、以民政部门的登记为标准。
离婚户口没迁户口上是已婚,但有离婚证,对再婚有影响吗
现在当务之急需要尽快去户籍地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改为“离异”。(带上离婚证)
我想再婚,有离婚证但户口本上还是已婚怎么办
没关系那是因为你户口本没有即使更新,去户口所在地更新一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