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皮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 对未成年人 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 不履行抚养义务 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 不给抚养费 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 离婚协议中 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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