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同居两年分手彩礼要全部返还吗

bbs

bbs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的认定


1、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2、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初心

初心

不懂别回答好吗 同居一个月分手也不需要全部返还 更何况是两年

李静

李静

是的

因为没有领证就不是合法夫妻

不管你们同居多少年

彩礼都是要全部退回

上一篇:离婚后同居违法吗?

下一篇:上海婚姻律师谁家好?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深圳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