濤濤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离婚时,房屋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如果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的,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当事人如果有争议,可以另行起诉。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该房产应属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婚后双方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一方留下房屋的,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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