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慧
协议离婚后方知男方出轨在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因重婚、 与他人同居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